何须待零落
少时读《红楼》,看到开篇那段,说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为情僧”,彼时很用心地思索了半天,终究不明白空、色、情间是如何转换的,竟然叫一个和尚叫了情僧?
后来,听说了些禅师的公案,读了点《金刚经》,似乎佛家的逻辑就是《心经》中所说那般: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看惯了这种机锋,下意识是把它视为文字游戏,不再深思。
而今,年近三十,某日重读《红楼》,这句熟悉已极的话又奔至眼前,忽地心有所感,恍惚似有了那么一点的明白。
好比这个春天。春意初露时,嫩柳丝下,海棠阵里,几度留连。欲将这春色赏个尽,看个饱。那日,偶然瞥见墙垣上蔷薇吐芳,幽香沁鼻,粉色逼眼,正自欣喜之中,意念中却浮出一句猛喝:东风且伴蔷薇住,到蔷薇,春已堪怜!一颗心不由恻然:这一春花事,竟已尽了!
诗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红颜易老,黑发成斑,人的老态总在不断更新、呈现。只是街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岂非日日相似,年年相似,所以觉得相似,因为都是模糊的面孔。人所以觉得花相似,乃是未从熟悉花罢了。花于他而言,所取的是群象,而人于他,却是具体的、真切的、熟悉的那个人。花,又何尝相似来着?今年的这一朵,只能盛开在斯时斯地,一旦萎落,便不可再。明年纵然花胜今年红,却总是另外一茬了。
我想,花开,是色;花落,是空。色,为暂;空,是常。空与色统一于花,乃一物之两面,无非是特定阶段的不同表现罢了。花色经眼,亦映入心中。人闻花开则喜,见花败则伤,此即谓“生情”。即已生情,便难免生贪恋之心,好者欲其生,恶者欲其死,所欲之物惟恐不为我所有,所不欲之事惟恐上我之门。非有大智慧大定力者,难免不被外物牵着走,于是百般奔走竞逐,种种蝇营狗苟,皆由“生情”“入色”而起。即连苏轼这般旷达之人,虽自诩“八风吹不动”,也难免因争竞而生嗔怒之心,为“一屁”过江,更何况尘梦中扰扰庸人?
花有开谢,人有荣枯,这是世人尽知之理。虽为世人尽知之理,却亦是世人不信之理。富贵中人,总以为泼天富贵可保万万年,然而“千年田换八百主”,时移世易,三十年河东转河西,好似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当年如何娇矜尊荣,最终也不过落得个“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可见富贵荣华,不过蝎蹈空花,是不足凭侍的。然而许多人被名利塞了聪明,灰了灵窍,终生只停留在“传情入色”一层,如空空道人般“自色悟空”者,能得几人?
即已“悟空”,又何故名为“情僧”?佛家称众生为“有情”,可见佛是最最多情之人。人生世间,乃是为历遍诸般爱恨情仇升沉荣辱的,不历则不悟,不悟则不出。悟出之后方知情之为情,方见本来面目。人被时光裹挟着,与物相刃相靡,这一生都要在“生情”“入色”之中,若没那么点些超拔的智慧,难免堕于苦痛中不能振起。花自开谢,月自升沉。花正艳时已知花必零落,月自圆时已知缺时光景,荣辱不惊,来去从容,庶几是所谓的本来面目吧?
道技之间
中国的传统历来是重道轻技的。为园为圃,夫子耻谈。以医见业,虽成一代名医,华佗亦不免自伤入错了行。一人之所需,百工之为备。百工之技,虽则须臾不可离,然而百工之术,却不过是谋生之贱业,历来为士夫所看不起。几千年来,士农工商之分昭然,唯有读书坐官才是唯一堂皇高贵的正路。文人士夫,每每侈谈义理,而技艺与科技,最多也不过是供其赏玩怡情的末技小道罢了。无怪乎中国虽则曾创造了历史上先进灿烂的科技文明,却终究败于东西洋之坚船利炮。
永嘉南渡,有论者认为是清谈误国;有明之亡,清初学者亦有持此论者:大明皇朝不亡于流寇,不亡于党争,却亡于阳明心学,亡于李贽异端之学。此等看法,自是有其偏颇之处,然而跟着冬烘先生咿呀几篇章句诗文,便满口“今夫天下”,坐而论道、白眼向天、百无一用者比比皆是。故而,成就了如孔乙已之流无缚鸡之力、无求生之能、亦耻于从事体力劳作的孱弱文人,实在堪称中国历史上一道独特而奇异的风景。
中国处处都强调道,一切高深的学问和至理都冠之以“道”字,即使连盗亦自有其道。然而,道出于何处?吾曰:道生于技。好比弹奏一首乐曲,没有一次次反复地谙熟曲谱,没有长年坚持不懈的枯燥训练而得的指法基础,没有对乐曲内涵的深刻领会与把握,优美的音符如何能如细流归海般汩汩而出?好比万丈高楼,亦要从地基打起,必得从第一层堆起。“道”岂能是天际的浮云,由无根处生出?庖丁有言: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然而疱丁初解牛时,所见无非全牛。若没有数年来一头头牛解下来的实践经验的累加,庖丁如何能神乎其技,到达不以目视,而以神遇的游刃有余的境地?
卖油翁的话道出了最朴实的真理:无它,唯手熟耳。所谓“道”必须经过千回百斩的锤练,最终磨杵成针,一窥堂奥。酸书生皓首穷经,背些经史子集,即便滚瓜滥熟,颠倒成诵,亦不过心熟耳,与卖油翁何异?原本无甚高下之分。若不能独具文心,自成佳构,亦不过捞一“博”字尔,算不得什么大才力。
道生于技而高于技。道是技艺的升华,由技入道,关乎学力,关乎天份,亦关乎机遇。《琴苑要录》载伯牙故事云:伯牙学琴于成连,三年而成,至于精神寂寞。情之专一,未能得也。成连曰:吾之学不能移人之情。吾师有方子春,在东海中。乃齌粮从之。至蓬莱山,留伯牙曰:“吾将迎吾师。”刺船而去,旬日不返。伯牙心悲,延颈四望,但见海水汩没,山林窅冥,群鸟悲号。仰天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作歌。
伯牙学琴三年,技已精矣,然而却未能达到心与神会,情与琴俱的地步。直至身处茫茫东海,目见林深山杳,耳闻海波浪浪,方悟成连之移己情也,遂思入苍茫,操缦而歌《水仙操》。此时之伯牙,始得琴中三昧矣。要达到技艺的精熟,自然离不开力学,亦视乎各人的天份。然而若无成连移情之教,伯牙不知要到何时才能了悟,或者竟至一生未能参悟亦属未知。可见,于学力与天份而外,机遇亦是重要的。可能是一位良师,或是益友,甚或只是片刻的神思,偶然的触动。
禅语有云:挑水担柴,无非妙道。道不可凭空而得,没有实实在在的生活经验,没有真真切切的人生阅历,焉能一旦得悟,摘取骊珠,瞬时慧至光生,“照破山河万朵”?穷措大即便读书破万卷,若缺少了内化与悟入的过程,亦不过是摭拾他人牙慧罢了。
浮生偷闲且读书
无论是春心慵懒的日暮,秋意渐浓的静夜,急而乍过的炎夏,或是冬雪飘飘的清晨,拥有那么一刻闲暇,携一册书,品赏读书之乐。
泡一壶茶,茶叶不必上品,茶具无须精良。亦可爇一枝线香,或者干脆就着胸中那瓣隐隐浮动的心香,在蒸腾的茶烟与氤氲的心香中,轻轻翻开书页,开始一段心灵的旅程。你可以正襟危坐于书桌前,亦可随意地歪在沙发上,甚或迳自向床上一躺。在翻开书页的那一刻,密密麻麻的文字如东去的奔流,刹时涌入心海。
那样的一本书,汩汩而来的文字叫你忍住不住心中赞叹。赞叹文字的美好胜过了世间一切的光华。她具有那么一种神奇的力量,莫名地叫人欣喜,无端地令人哀愁。悲喜之间,都不免心动意牵。一句兀然飘来的话语,看去平平淡淡,却顿时叫你心尖轻颤,好似发现了知音,窥见了自己的真容。你低低地把那句话反复吟读了许多次,轻轻合上书页,微微闭上眼晴,喃喃地忆念,想把它深深刻镂在心田。如同口中的一枚橄榄,你的口舌感受到甜津津、馥郁郁的美味,恨不得把每个字都细细嚼碎,狠狠地咽下腹中,守住齿颊间留存的那份盈盈幽香。奈何文字终究不是香甜的果脯,她有着更为深沉而真纯的质素。你暗自犹疑,自己真正读懂了吗?是得了十分的真意或者仅是三分的皮毛?你不禁微微摇首。几番低徊踌躇,你不由得揭起杯盖,凑上脸去,长长地吸了口气,深嗅那飘散的茶香,接着仰首一饮而尽,抹一下嘴,啧啧地咂摸着舌间略带苦涩的清芬,感受这股清芬随着的温热的茶流涌至胸臆。你又迫不及待地打开书页,急急地读下去,期待着另一段叫你钟情的文字映入眼帘。
只需一点闲心,片刻光阴,翻开书页,千年以外,万里之遥,尽皆奔入眼底,纳入胸中。弹剑壮士的慷慨悲歌,红袖佳人的柔婉低吟,金戈铁马的雄壮苍凉,明月清风的宁谧幽深,皆可自书页中寻得。随着纸页“沙沙”的翻动之声,这有限的时间陡然扩展成无垠的光阴,半日的空白填抹上丰盈的色彩。直至你的舌头开始挑剔了,你的眼晴渐渐有些许的不适,你才蓦然发现,茶水早已没了颜色和香味,光线亦已昏暗,西天艳红的夕阳映射出一片霞彩。你抬起头来,揉了揉酸涩的眼晴,轻捏微僵的脖颈,伸个懒腰,将神游物外的心神收归于眼前这实实在在的世界。回想适才读过的书,惬意的心在脸上勾勒出会意的轻笑。
读一卷书,是赴作者的约会,是对文字的系恋,是将千古的风烟重新探看,是执迷于十丈软红的缱绻情深。读一卷书,更重要的,是留下一方小小的空间,与自我对语。书,是一面照鉴人心的镜子,襄助读书之人完成对自我的顾视。
花残月没两茫茫
花月痕者,何也?何谓花之痕邪?月之痕邪?花不常开,月还易亏,花之艳质、月之圆影唯有长存人之心中,是痕之谓也。花之痕,非花也;月之痕,非月也。譬如菱花映面,人去镜空,然其痕固宛然长在者,乃有《花月痕》之谓也。
许多书要在一读再读后才发现出兴味来,此书是我戊子年所购,彼时粗读一遍,虽则为痴珠与荷生发了几句感慨,仍是草草放过。而今重读,感慨愈深,遂觉人生痴情如斯者,莫不受情所累。如痴珠,亦是具大智慧、大愿力者,连他自己都说:已负娟娘,又何况一秋痕哉?且国事难问,家事难知,落魄至斯,尚何所望邪?痴珠自知时事多艰,痛陈时弊,想当年上《平倭十策》,上动九寰,下震朝野,其胸襟抱负可见。奈何彼不能阿容取世,随波浮沉,遂至怀宝不售,偃蹇当途。然上有高堂,下有弱子,妻妾仆婢,环然在兹,痴珠势不得不为生计奔波天涯。痴珠此人,于富贵功名,于莺娇燕婉,皆能窥破,已无贪恋之心。所望者,家乡事靖,老母身健,此生犹能回转故乡一视高堂罢了,却终归为兵寇所阻,病塌缠绵间,做了个异乡之鬼,如何叫人不悲怅慨叹!
宝玉挨打后,黛玉肿着眼睛来瞧,淌着泪劝说:你可都改了吧!宝玉黛玉乃是知己,宝玉深知黛玉这般劝他,并非说他以往不堪,必得痛悔改过。不过是黛玉怕他日后再罹荼苦。何况宝玉这个痴人,哪里有蘧伯玉的慧性,晓得今是昨非的道理呢。故而宝玉回道:你放心,我就算为这些人死了也情愿。花月痕中之痴珠,文才韬略,只有胜过荷生,日后荷生、剑秋诸人排兵布队,扫除流寇,所用的不过是痴珠生前的谋划,诸人加官进爵,衣锦荣归,然而痴珠却在壮年穷愁陨身;荷生高官厚爵,封妻荫子,不特人间艳福,春镜无双,其炙手之势,令天下人欣羡,何以哉?不过因荷生乃是个随时随顺的人,懂得委任运化,与世周旋。痴珠那颗痴心,却至死不悟,作不得半分移易。剑秋和小岑倩痴珠为座师写寿文,痴珠却道:这等文字我若用得着时也还得请人写哩。韩昌黎尚且得了许多谀墓之金、润笔之资,不过是门面文字,又何妨游戏一回。想来以痴珠之文名,光凭笔资亦可支持全家生计,可他却总是一根筋挣到底,不屑为此。一斑可知全豹,宜乎痴珠郁郁而终也。
老子云:大白若辱。泾渭之水自是清浊了了,然而人生一世,岂能在在处处都必分出个清浊来。只要不损人肥己,不害天道人心,不致斯文扫地即可。自来跷跷易缺,醉眼看花岂非最好的境地?论诸唐宋诸诗人词人后期生活,白香山算是比较好过的一位,晚来尚有樊素歌,小蛮舞相伴左右。要之,穷达之两途,与其人之性情之关系远超过幽隐的天命,但凡痴珠有点柳下惠“彼何足污我哉”的见识,也不会这般凄苦以终。故而荷生不特功成名就,且与采秋偕白首之盟。而痴珠与秋痕终落得个人琴俱亡,黄泉作伴。
痴珠说自己是看破了的,却不免仍旧对秋痕动情。或许,人生世间,就没有能看破的。俗话说:关心则乱。情动于心,利交于身,人处利害得失之间,偌个能做到置身事外?或许痴珠确是看破了,既然因缘际会,遇此秋痕,便随缘遇合,缘来则止,缘去则散。心如明镜,不将不迎,如花月一般,过眼即空,仅留一痕耳!
再说秋痕与采秋。诚如谡如所言:采秋事事便欲占先,秋痕处处唯愿落后。采秋乍见并门花谱,意中便自不平,于是整车而往,张艳帜于并州,必欲与群芳一较高下,让重订花谱这韩荷生识得杜采秋之风姿。秋痕则以身乖命蹇,堕落娼籍,闷闷不快,恒于热闹场中、歌舞欢处发悲慨之音。采秋有委曲成事之才智,而秋痕固自于痴珠一般,从不为邀媚取宠之容,诚一双不识时务之佳偶也。采秋与荷生,痴珠与秋痕皆是一见倾心,两两有情。采秋以一赋而得明节度赏识,以七千金之金屋相赠荷生。荷生以小钦差之威巡行雁门,使杜采秋之母不敢再横加责难,终偕秦晋之好。以李夫人待痴珠之厚,本欲襄助痴珠与秋痕之事,奈何李夫人骤死。荷生与采秋亦欲玉成,且以荷生当时之威,实无不成之理,奈何波澜陡生,秋痕之鸨母惧荷生之势,硬带着秋痕弃巢而去。虽则有戆太岁作了昆仑奴,花了几多心力,终将秋痕带回,奈何痴珠的命实在不济,玉箫重来,韦郎已自理玉于黄土。秋痕终落得衣带系于梅枝,香魂赴去阴曹。叹多磨而好事未成,皆因作者意中必欲荷生采秋生偕连理,痴珠秋痕死结鸳鸯。非有痴珠秋痕之悲不足寄作者之慨,非有荷生采秋之合不足以纾作者之心也。
作者有感于痴珠生前冷落,故而后文有韦小珠高中探花,迎父棺归里之事。又说痴珠本是十岛中人,秋痕与娟娘原是痴珠手下司事,因处事不当,害得人间男女在愁山恨海中熬煎,故而堕尘受劫,历尽情苦。死后仍归故处,在青心岛做了地仙。其愁山、泪泉之司,倒与警幻仙姑有异曲同工之处,书中采秋与痴珠曾论《红楼梦》,可见此书颇受红楼影响。想来痴珠亦氤氲大使之流,青心岛岂非“情”哉?在《西游补》中,孙悟空误入青青世界,其中的小月王,亦是一“情”字耳,可见古人作书,无非为情而发也。
《花月痕》之著者魏秀仁,身历道、咸、同三朝,举凡诗文戏曲,无不一通。然才高命蹇,只能依人作计,充作幕僚、清客以奉其生。其身世际遇与韦痴珠一般,亦是落魄而亡。此书虽津津于叙述名士妓女、酒宴酬和,且连篇的诗文堆砌,读来未免惹人烦厌。然全书笼罩在落寞悲愁的氛围之中,亦足动人哀思。魏秀仁以痴珠自况,他深知现实中的痴珠是不可能青云得路的,于是,他塑造出韩荷生这样一个顺风顺水的人,与痴珠双峰并峙,除了反衬痴珠的落魄,也算是给自己一点安慰。书中通过痴珠的口指陈时弊,尤其对鸦片之流毒有深切的感触,而荷生最后荡平倭寇,扫除流贼,是作者处身末世,对国家命运和民族危亡的警醒与希冀。魏秀仁作为一个旧式文人,虽经邦济世之愿未酬,然爱国爱民之心却始终充溢于胸
壮士悲歌美人泪
易水悲歌,一去不返,可谓壮矣。往大处说是为天下苍生除暴秦而谋福祉,如此,荆轲不单是壮士,还是不折不扣的英雄。往小处说则是志士惭恩,轻身重义。或大或小,都被后世所景仰感叹。
刺杀乃是历时上惯用的游戏,承担这项任务的人无论其成功与否,都会因为其操控者与刺杀对象的重大性被记录在案。刺客,说起来惨烈悲壮,究其实无非同美人一样,充当一颗任人摆弄的棋子、实行计谋的工具罢了。荆轲之入秦,如同西施赴吴一般,只是王者在开疆拓土的纷争中的筹码和牺牲品罢了。
壮士自然与美人不同,美人只有服从指派,无奈地屈服于命运,毫无抗争的条件,而壮士却有选择权。如何把壮士归己用,使其甘心效命,操纵者自然要花一番心思和功夫。战国四公子奉养门客,礼贤下士,也不过是为了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在某个紧急当口,收些鸡鸣狗盗的效用,便是养士唯一而真实的目的。太子丹从选择人物,到收服荆轲,也经过一了番铺垫。然而究其实也无非两点,首先是给予丰富的物质,如冯煖要求的那样,食有鱼,出有车,居有养。其次便是尊重,如燕昭王延士,亲自拿了扫帚来开路,使士的自尊与人格得到极大的尊重而膨胀到极点。古时之人为了延揽人心,不惜献出自己珍爱的玩好,甚至最喜欢的女人。华屋美食以及美人,加之太子丹的低声下气,就买断了荆轲一条性命。
古语有云:士为知己者死。为知己不避死生说白了不过是自怜自恋的放大和投射。从来特出之人都不免自负,觉得自己的心灵之深沉、才具之丰伟如同大海,为外人所难知晓,常生不遇之叹。一旦有人发现了他的才能,看重了他,便觉得其人真是知音解人,唯有这个人明白他,而他存在的意义也霍然明了。为报知遇之恩,何顾一己之身?于是,荆轲别无选择,入了太子丹的彀中。
在燕市,荆轲与狗屠和高渐离喝酒,渐离击筑,荆轲便和乐作歌,渐至声泪俱下。也许,壮士的一生就是一首荡气回肠的悲歌。他的宿命就是等待别人的发现,然后为那个人而牺牲。说起来,壮士与美人并无二致。所谓选择的权利在蓄意的谋划下,反而成了不堪碰触的弱点。只有那个人假以词色,给以待遇,满足他的欲求,弥补他的缺憾,他们便“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丧失了还手的能力。田光之死在前,太子丹之优待在后,故而,荆轲无法拒绝。否则,他便不成其为壮士,而是懦夫。
历史所着重书写的是帝王将相,是成王败寇,壮士与美人不过是历史的枝叶。但倘若没了慷慨悲歌和点点清泪的妆点,历史必然少了些许让人动容与嗟叹的力量,而只一部王朝更迭史。或者,应该感谢那些蓄意的谋划者,没有他们,便无法成就荆轲、要离、专诸等等刺客之名。不承受知遇之恩,不接受刺杀使命,壮士也不过是庸常的匹夫,甚而是游手好闲的无赖。只有拿起那柄剑,才能划出美丽的弧线,成就惨烈而悲壮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