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四项举措”落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
文章来源: 颍州区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3953 次 |
颍州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等14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办法》,采取四项措施,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一是调整组织。根据新评价办法要求,及时调整了颍州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建立健全了统战部长召集,各评价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厘清重点。组织综合评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学习新办法六个方面的修改内容,及时熟悉掌握新的评价流程、指标设计和网络后台操作。三是压实责任。区委统战部每年将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作专题报告,并把综合评价质量纳入对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督查。四是畅通渠道。通过综合评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建立了一支由14人组成的评价工作联络员队伍,保证评价工作响应及时、密切协作,评价结果优质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