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行“生态殡葬”的建议 |
文章来源: 农工党阜阳市委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6668 次 |
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的不断稀缺,为避免“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出现,2018年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退订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整治农村殡葬乱象,将殡葬改革作为主要的目标任务,并提出,未来“生态殡葬”将会是主要方向!相对于传统的殡葬形式,“生态殡葬”有两个主要的好处:一是节约土地资源,另一个是利于环保。其次,现在农村,沿袭传统土葬行为,“散葬乱埋”,即都在自家地里立坟冢,没有规律,特别乱;有的甚至是“厚葬薄养”,即生前没有好好侍养,死后花大把钱来把葬礼办的尤其隆重,“生前不孝,死了乱叫”这句老话很好地说明了这种现象。因此,为了整治农村殡葬乱象,推行“生态殡葬”非常有必要! “生态殡葬”也称之为“绿色殡葬”,是一种以树代碑、骨灰直接葬入树下或草坪中的新型葬法,具体又可分为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形式。“生态殡葬”是一种回归自然、节约资源的殡葬模式,并且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殡葬观念会有所改变,可能会成为部分人群的一种新风尚。但是,“生态殡葬”没有我们传统殡葬形式所具备的墓碑、坟墓,所以,可能会有部分传统意识浓厚的群体表示拒绝,认为是对故人的一种不尊重。 建议: 一、建议对于推行“生态殡葬”的减免一切丧葬费用,并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偿。 二、建议由民政部门和园林局部门牵头,对“生态殡葬”公墓区有整体规划,使树、草、花、石结合在一起,墓区要园林化,通过植物和雕塑艺术的运用,改变传统墓园压抑、沉重的气氛,打造特色陵园。 三、在弘扬传统孝道思想的同时,积极倡导“生态殡葬”文明新风,被安葬者要有自己标记,没有标记亲属不便祭奠。标识可以小,但要艺术化。 四、不必一律栽松树栽柏树,可以栽一些名贵树,或者由被安葬者亲属选择栽什么树,情感上更容易接受。 |